关于徐晓凤登记证明42-118-1-3042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12-07

关于徐晓凤登记证明42-118-1-3042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t21101468821

徐晓凤

42-118-1-3042

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12月 7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