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鞍山宏昇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鞍国用(2011)第600255-2)号的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