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付玉侠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3-87-71)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11-26

 

关于付玉侠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02111050141

付玉侠

1-43-87-71

依据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2021)辽0302执恢5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作废

2

 

 

 

 

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11 月 2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