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会琴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16-134-2042)的遗失声明
陈会琴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16-134-2042)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会琴
2021年 11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