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洁(产籍号1-53-245-3043)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11-19

关于李洁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1100972413

李洁

1-53-245-3043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