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忠义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3-289-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1-11-15

 

张忠义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53-289-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忠义

2021年11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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