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玉环申请继承其配偶王贤允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康宁街41-4、产籍号为:1-69-39-3021、建筑面积为:48.91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王贤允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王贤允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李玉环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王贤允与李玉环的独生子是王会。全体继承人声明:王贤允从1990年2月27日离婚至2011年3月10日复婚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02月1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