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首页
进度查询
信息公开
个人中心
关于鞍山市第四医院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44-310)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1-10-29
鞍山市第四医院
因保管不善,将3-44-31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附件:
我要建议
我要咨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