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文波(产籍号1-15-76-3012)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10-1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申请人张文波于2021年10月9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继承登记,经查询登记簿,被继承人蔡桂香一代身份证号210302410229182与实际不符(1941年2月无29日),原一代身份证号应210302410228182.现申请人提供了:鞍山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提供的证明,申请更正。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29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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