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籍号2-8-468-5011曲丽华征询异议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9-30

关于2-8-468-5011曲丽华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曲丽华于2021年9月27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二手房买卖)登记,因曲宝华配偶史维民于1995年6月去世,2006年仍使用已故配偶工龄参加房改,申请人提供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托管中心出具的死亡证明,铁西区繁荣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介绍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79月527日至2021年10月2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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