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文珍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1-5-1064)的遗失声明
张文珍因保管不善,将2-31-5-106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文珍
2021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