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井吉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65-147-3102)的遗失声明
赵井吉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65-147-31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井吉
2021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