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伟南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82-91-205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9-16

关于张伟南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82-91-2051)的遗失声明

 

张伟南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82-91-205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伟南

2021年  9 月  1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