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杨克因申请继承其母亲邹玉文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东山街70-101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25-256-3031,建筑面积为:109.16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邹玉文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邹玉文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邹玉文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