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忠荫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1-194-4051)的遗失声明
郑忠荫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31-194-405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忠荫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