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阚侃(产籍号42-81-17-1242)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9-13

关于阚侃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阚侃于2021年9月11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产籍号42-81-17-1242)共有人变更登记,因其在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的婚姻状况与其事实婚姻状况不符。申请人阚侃与其配偶张唤英来我中心提供了: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进行更正。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10月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共有人变更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2021年9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