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显钧所有房屋(产籍号3-48-78-2063)的更正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8-27

关于韩显钧所有房屋(产籍号3-48-78-2063)的更正公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申请人韩显钧于2021年8月23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登记信息更正登记,经查询登记簿,购房人姓名及配偶姓名与实际身份证不符,购房人应为韩显钧、配偶姓名应为简莹,现申请人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购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申请更正。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5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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