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宝成所有房屋(产籍号1-12-127-5083)的更正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8-18

李宝成与 2011年6月21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产籍号:1-12-127-5083回迁房屋产权登记事宜时,未告知本人于2006年9月18日已再婚,并提供离婚证办理个人单独所有。2021年8月18日李宝成办理房屋交易时查实本人当时婚姻状况与事实婚姻情况不符,现更正为申请人李宝成身份证号:210303195506172510与常书蓉身份证号:210112196507100244办理共同共有;提供结婚证明。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十五个工作日(2021年8月18日-2021年9月8日),如无异议,15个工作日后将为其办理信息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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