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鞍国用(2012)第201003_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8-0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鞍国用(2012)第201003_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_2021_年_8__月_5_日至__2021_年_8__月_25_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心

2021 年 8  月 5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