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军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 3-8-533-2202)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8-04

关于李军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 3-8-533-2202)的遗失声明

 

李军因保管不善,将( 3-8-533-22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1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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