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福红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324-1032)的遗失声明
崔福红因保管不善,将(1-5-324-103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福红
2021年 8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