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恩胜所有房屋(产籍号3-29-131-5012)的更正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7-30

关于邢恩胜所有房屋(产籍号3-29-131-5012)的更正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申请人邢恩胜于2021年7月30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动迁还建登记,经查询登记簿,2008年4月邢恩胜办理房改房(产籍号:3-29-99-3031B)产权登记时的婚姻状况与事实婚姻情况不符,现申请人提供了:离婚证及房改购房更正表,申请更正。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2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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