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高文佳申请继承其配偶张宝辉生前与其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张宝辉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大石街38-35、产籍号为:1-55-71-3022、建筑面积为37.7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宝辉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宝辉的父母均健在。全体继承人声明高文佳保证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张宝辉与高文佳的独生子是张瀚元。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7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