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国利(1-27-220-3063)办理商品房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7-14

关于陈国利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陈国利于2020年7月9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房屋坐落于铁东区银都商厦6层3号、产籍号为1-27-220-3063因开发企业鞍山市公用集团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已吊销,无法共同申请,陈国利于2001年4月5日在我中心办理了期房抵押登记,为贷款购房,提交材料为期房抵押登记房屋他项权利申请表;鞍山市公用集团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商品房予售协议;鞍山市住房置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抵押合同;铁西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身份证明、户口簿;房屋他项权利申请表;债权履行证明;经工作人员联系工商银行贷款部门,已查到陈国利房屋放款、还款记录。

      现依据《关于处理我市国有土地上商品房权属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暂行操作细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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