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郭连泉因继承其母亲杜宝兰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光荣街19-9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49-5-4033,建筑面积为:69.18平方米的房屋及债权人民币壹万陆仟壹佰陆拾捌圆肆角整(该债权系上述房屋拆迁所产生,回迁后的房屋坐落于铁东区山南街71号,产籍号:1-49-69-1323,建筑面积:96.66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杜宝兰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杜宝兰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杜宝兰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9月2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