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娜所有房屋(产籍号42-126-22-1011)的作废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6-22

关于李娜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房证

李娜

42-126-22-1011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2

 

 

 

 

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6 月 22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