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业国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3-264-2)的遗失声明
徐业国因保管不善,将(1-53-264-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业国
2021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