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士信(产籍号:3-38-13-1022)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申请人徐士信于2021年6月8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二手房买卖)登记,经查询登记簿,房改审批表中徐士信与肖玉芝并不是夫妻关系,与事实不符,现申请人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离婚证申请更正。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29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6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