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永刚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55-126-1041)的遗失声明
王永刚因保管不善,将(2-55-126-104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永刚
2021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