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庆文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张庆文于2021年05月19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继承登记,因审批表中唐素云配偶姓名与公证书不符,申请人提供了:职工登记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6月1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05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