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李廷深与程秀华产籍号: 2-53-36-4051 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4-20

关于李延深与程秀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53-36-4051)的遗失声明

 

李延深与程华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53-36-405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延深与程秀华

2021年   4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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