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彭一梅产籍号:1-51-338-4072 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4-15

关于彭一梅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1-338-4072)的遗失声明

 

彭一梅因保管不善,将1-51-338-407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一梅

2021年   4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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