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辛丽娟申请继承李玉成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9-234-301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4-08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辛丽娟因申请继承其与配偶李玉成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李玉成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1-9-234-3012)、坐落于:铁东区一道街141-26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9-234-3012,建筑面积为: 80.54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玉成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玉成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李玉成与辛丽娟的独生子是李悦。全体继承人声明辛丽娟保证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7月2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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