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梓赫42-30-27-2051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3-23

关于赵梓赫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y21300121914

赵梓赫

42-30-27-2051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3月23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