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忠生( 3-27-169-1242 )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申请人关忠生于2020年11月9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 3-27-169-1242 )动迁还建登记,经查询原房屋(3-27-38-2021)登记簿,配偶于2001年4月14日去世,现申请人提供了:房改更正表申请更正。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27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