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忠生(3-105-7-3042)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3-11

关于关忠生( 3-27-169-1242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申请人关忠生于2020年11月9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 3-27-169-1242 )动迁还建登记,经查询原房屋(3-27-38-2021)登记簿,配偶于2001年4月14日去世,现申请人提供了:房改更正表申请更正。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27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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