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海山所有房屋(产籍号:3-53-56-2041)的更正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申请人唐海山于2021年3月11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经查询登记簿,房主唐海山的配偶黄东在参加房改时,身份证号码填写有误(210302611013242),与事实不符。现唐海山本人提供房改售房更正表、黄东身份证原件以及相关手续申请更正该房屋。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3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3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