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名头
关于姜路宝申请继承张素芬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4-2-3012)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姜路宝因申请继承其母亲张素芬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4-2-3012)、坐落于:铁东区通山街71栋1层32号,产籍号为:1-4-2-3012,建筑面积为:37.61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素芬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素芬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张素芬的独生子是姜路宝。全体继承人声明张素芬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3月23日至2021年06月2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