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霞申请继承王庆有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35-764-506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3-10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霞申请继承其配偶王庆有名下与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王庆有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立山区太平街357-60号、产籍号为:3-35-764-5062、建筑面积为:75.9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王庆有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王庆有的母亲曹丽文先于其死亡,王庆有的父亲王殿家健在。全体继承人声明李霞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6月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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