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张庆永,42-108-113-2011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3-02

关于张庆永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08-113-2011)的遗失声明

 

张庆永因保管不善,将(42-108-113-20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庆永

2021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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