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桂英所有房屋(产籍号:1-2-151-2053)的更正公告
房主许桂英(已故)与曲金生(已故)为原配夫妻。2004年9月许桂英与宋大江以夫妻名义参加房改,与事实不符。其女曲月梅现提供房改售房更正表、继承公证书及相关手续申请更正并继承该房屋。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2/23-2021/3/15)。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