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艳敏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18-83-3264)的遗失声明
李艳敏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18-83-316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艳敏
2021年 2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