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琳(产籍号:关于袁琳42-90-23-3011)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1-28

关于袁琳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2

830364

袁琳

42-90-23-3011

依生效的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2021)辽0302执字第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