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梓隽于2020年1月28日向我中心申请非公证继承,经查询房屋产籍号:1-35-271-2062,房屋坐落于:铁东区山南巷19号,建筑面积:56.24平方米。该房屋所有权人王唯参加房改时配偶姓名与结婚证姓名不一致,申请人王梓隽提供王魏结婚证、房改更正表、补款发票、申请时房改档案进行更正后将为其办理非公证继承。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01月28日至2021年2月2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