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祖学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74-38-301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1-26

 

关于刘祖学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 -74-38-3011)的遗失声明

 

刘祖学因保管不善,将(1-74-38-30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1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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