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虹到我中心申请办理非公证继承,申请继承其父母李仲生、许静如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铁东区胜利南路5-4号 ,产籍号:1-36-23-1022,面积:41.21平方米。其父母参加房改时房改单位误把其父亲李仲生写成李忠生,现已更正。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