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震宇发票遗失的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1-08

关于齐震宇发票遗失的声明

 

齐震宇因个人原因,将由鞍山紫云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号段为:No.10039215,购买方为:齐震宇的发票遗失。现申请人齐震宇声明发票遗失。

特此声明

 

 

 

 

声明人:齐震宇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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