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坤产籍号3-15-161-1251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1-06

关于景坤产籍号3-15-161-1251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803954

景坤

3-15-161-1251

(2020)辽0302执恢103号执行裁定书.

 

 

(2020)辽0302执恢1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1 月 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