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虹申请继承李仲生、许静如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36-23-102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2-29

公示名头

关于李虹申请继承李仲生、许静如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36-23-1022)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虹因申请继承其父母李仲生、许静如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36-23-1022)、坐落于:铁东区胜利南路5-4号,(产籍号为:1-36-23-1022,建筑面积为:41.21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仲生、许静如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仲生、许静如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许静如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4月1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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