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王晓春申请继承其配偶孙威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西区大陆街289栋5层17号、产籍号为:2-34-372-3051、建筑面积为:90.68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孙威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孙威的父亲孙吉山先于其死亡,孙威的母亲于淑琴健在。全体继承人声明王晓春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孙威与王晓春的独生子是孙建军。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4月1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