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德文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2-22

关于焦德文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焦德文于2020年12月22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夫妻更名),因焦德文于2019年5月17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时询问笔录声明丧偶未再婚,但其配偶于2013年4月24日去世后, 焦德文于2018年4月16日再婚,与声明不符,现申请人提供了:2018年4月16日与刘素荣的再婚结婚证,申请更正。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1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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